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吗?

编辑:管理员  时间:2018-04-04  

黑龙江省七台河仲裁委员会发布

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吗?

 

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除非仲裁协议无效。

当事人应当注意: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而未声明有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受理后,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提交仲裁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起诉,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未对人民法院受理该案提出异议的,视为放弃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应当继续审理。

 

 

友情链接:    
关于我们
七台河仲裁委员会是七台河市人民政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规定,于1995年12月5日正式组建,并经黑龙江省司法厅登记备案。作为七台河地区唯一的常设民商事仲裁机构,成立至今...
黑ICP备2021001115号-1
联系我们

联系人:马华

手机:13903670039

固话:0464-8265229

邮箱:qthzcw@163.com

地址:七台河市桃山区花园东路1号楼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