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台河仲裁委2018年工作总结

编辑:管理员  时间:2019-02-19  

黑龙江省七台河仲裁委员会发布

七台河仲裁委2018年工作总结

 

2018年,我委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法制办和有关部门的关怀支持下,以“完善仲裁制度,提高仲裁公信力”为目标,坚持“科学仲裁,和谐仲裁”的工作理念,发挥仲裁工作“快、严、实”的工作作风,紧紧围绕我市中心工作和社会发展需要,做到“公平、合理、高效、廉洁”,开拓进取,真抓实干,充分发挥仲裁在经济建设中的作用,较好地完成了2018年各项工作,为当事人提供了优质的仲裁法律服务。

  1. 仲裁工作完成情况

       (一)、 仲裁办案基本情况

        2018,我委办理各类仲裁案件33 件,其中新受理案件23件,2017年之前遗留案件10件。新受理案件数比去年增加12,增长率为109 %; 新受理案件争议标的122,070,000.00 比去年增加 482万增长率4%;办理上年结转案件10件。2018年共审结案件20件,比2017年增加 14 件,增长率 233 %。新受案件办案时限简易程序最快一天、最长两天,普通程序案件平均办案时限69天,比法定时限提前了51天。已结案件中,以裁决形式结案2件,占结案10 %;以调解形式结案11件,占结案件的55 %;当事人撤回仲裁申请5件,占结案的 25% ;驳回仲裁申请1件,占结案的5%;调撤率为80%。

    争议标的:2018年受理的案件中,争议标的100万元以下的案件9件, 争议标的为535万;争议标的100万至1000万元的案件8件,争议标的为2831万元;争议标的1000万元以上的案件6件, 争议标的8841万元。

     案件类型:2018年受理买卖合同争议1件,占受案数的 4.3 %;委托合同争议 1 件,占受案数的4.3 %;建设工程合同争议10 件,占受案数的 44 %;租赁合同争议1件,占受案数的 4 .3%;借款合同争议1件,占受案数的4.3%;  征地补偿争议1件,占受案数的4.3 %;技术咨询争议1件,占受案数的4.3 %;煤矿转让争议1件,占受案数的4.3 %;债权债务争议 1件,占受案数的 4.3% ;拖欠货款争议 1件,占受案数的 4.3%;产权置换争议 1件,占受案数的 4.3%;采矿权争议 1件,占受案数的 4.3%;承包合同争议 1件,占受案数的 4.3%;。

    指定仲裁员:

2018年,参与办案的仲裁员18 人,共计40 人次。 主任指定仲裁员6人次,其中指定首席仲裁员3人次,独任仲裁员3人次。

档案管理:2018年,我委在人员紧、任务重的情况下,聘用专人对七台河仲裁委组建以来二十多年的全部仲裁案件逐一登记、逐一梳理编写目录、装订成册,此项工作接近尾声。2018年新受理案件,严格按照仲裁案件卷宗归档要求归档立卷。

(二)、仲裁办案工作特点

1、受案数量大幅增长。2018年,我委积极调整发展策略,不断拓展新的仲裁领域,使受案数量达到七台河仲裁委组建以来历史新高,增长率比上一年增长109 %

2、争议金额持续增长。随着受案数量的增,案件争议金额也创历史新高比历史最高年份增加482万元。

3、对当事人公平公正裁决的公正性得到当事人的广泛认同。我们始终恪守“以诚为本、以信为先、以和为贵”的仲裁理念,以高度负责的敬业精神、务实创新的工作作风、公正廉明的执业操守,依法公正办理每起案件。全年所办案件没有一起被法院裁定撤销和不予执行案件。

4、案件类型呈现多样化态势。近几年受理的案件多以建设施工、房屋买卖、小额信贷、买卖合同争议案为主,2018年案件种类明显增多,融资租赁、股权转让、建筑装修、房地产开发、工程承包、煤矿转让、征地补偿、技术咨询等类型的争议案件比例大幅增加。

 5、当事人选定仲裁员比例增加。2018年当事人选定仲裁员34人次,体现了当事人对七台河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的公正性、专业性及服务的普遍认可。

  二、工作中采取的措施

 (一)夯实基础工作,提高服务能力

  基础是事物发展的起点,基础不好难成大事。为实现上述目标,2018年我们将基础建设作为工作重中之重。年初修改了《七台河仲裁委员会章程》、《七台河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制定了《七台河仲裁委员会仲裁收费办法》、《七台河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管理办法》、《七台河仲裁委员会仲裁员酬金给付办法》、《七台河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守则》、《七台河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办案规范》等工作规范和制度。对仲裁委办公室内外环境进行了维修,制作了仲裁委背景墙和便民服务图版,增加了便民服务的饮水机和应急药箱。室内外及仲裁庭安装了监控设备,为仲裁庭配置了电脑、显示屏、台式打印机、便携式打印机、笔记本电脑、执法记录仪。增加办公电脑3台、复印机和碎纸机,通过规范机构管理工作制度,优化内部环境,提升了我委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使仲裁行为更加规范、仲裁服务更加人性化,为仲裁业务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

  1. 保证案件质量,提升仲裁形象

案件质量是仲裁机构的生命线,保障仲裁案件质量最有效、最持久的途径只有一个:公正高效。惟其如此,才能提高仲裁制度的公信力。我们首先从队伍建设入手,打造一支公道正派、业务过硬的仲裁员队伍。这次换届,对仲裁员的聘任,严格遵循了社会威望较高、业务能力过硬的标准,聘任了来自市委党校、七台河职业学院、市县级法院、检察院退休的资深法官、检察官,市内外资深律师、各领域的专家学者53名仲裁员。本届仲裁员大部分是新任仲裁员,为使新任仲裁员尽快熟悉仲裁程序,在指定仲裁员匹配案件时,我们不仅考虑仲裁员的专业领域、办案经验及办案数量,同时还注重新老仲裁员的灵活搭配,注重仲裁员的梯队建设,基本形成仲裁员队伍以老带新、以新促老、相互促进、相互融合的良好格局,尽可能确保最适合的仲裁员处理适合的案件。我们还建立了仲裁员工作交流群,每日由专人在群里发送有关仲裁业务知识大家分享学习,并经常组织新任仲裁员观摩、研讨等方式提高仲裁员的业务能力,为有效化解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提供真知灼见、用过硬的办案质量赢得了社会的公信。2018年办结了长达十二年之久的辽宁伍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齐翔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张某与薛某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是2014年本委受理的案件,先后更换仲裁员十多人、开庭十二次,案件一直未能结。今年3月在双方当事人重新选定仲裁员的基础上,本委指定了一名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办案经验丰富的仲裁员担任首席仲裁员重新组成仲裁庭,三名仲裁员全面梳理了案情,经过三次开庭,目前案件已接近尾声。尽管案件还未裁决,但双方当事人对仲裁委和仲裁庭的工作非常满意。林某股权转让纠纷案,是2017年本委受理的一起涉台案件,该案案情复杂、社会影响较大,被列为省、市督办案件。该案仲裁庭几经选定、更换、再选定,最后在双方正式选定了仲裁员的基础上,本委指定哈尔滨仲裁委一名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有着丰富办案经验的仲裁员担任首席组成仲裁庭。此案因双方当事人都是台商,案件大部分证据需通过海基会传递,过程非常繁琐,申请人多次变更、增加仲裁申请,双方当事人分别多次申请延期审理,给案件的审理工作增加了很大的难度。三名仲裁员本着高度重视、认真负责的精神,在法律适用、案情分析、事实把握等方面进行了深入细致的分析和论证,近日即将下裁决。

在案件管理中我们严格审限监督,提高案件结案率。做到不因人为原因延误审理期限。在案件的立案、组庭、审限、结案等四个关键节点实行控制监督,严把案件质量关。充分发挥仲裁调解功能和作用,把调解贯穿仲裁活动的全过程。从规范仲裁行为入手,改进仲裁服务方式,坚持“以调促和”的原则,充分尊重当事人的合理诉求,准确把握争议的焦点和产生的背景,摸清双方的心理底限,本着息事宁人,案结事了的态度,以诚恳、真诚的行为赢得双方的理解和配合。严格按照《仲裁法》规定裁决案件,努力营造良好的仲裁服务环境,使当事人进入仲裁就会感受到尊重、理解、宽容、和谐的氛围,充分发挥仲裁在钝化矛盾和构建和谐稳定发展环境中的作用。我们鼓励并要求仲裁庭通过多种方式加大案件调解力度,将仲裁员调解和解率、自动履行率和快速结案率仲裁员的奖惩机制

(三)、积极宣传推广,扩大社会影响

作为一种高效的民商事纠纷解决方式,由于宣传不够,公众知晓率不高,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我市仲裁工作的发展。今年初,我们在互联网设立了七台河仲裁委网站、开通了微信公众号、印制了各类仲裁业务宣传手册,分发到有关部门、企业和商户手中。在日常的接待中,我们不但注重接待礼仪、为来访群众答疑解惑,还积极宣传仲裁工作的优势。今年受理的案件就有接待中当事人补签了仲裁协议,选择通过仲裁解决双方的民商事纠纷。

 在总结工作的同时,我们也看到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如在仲裁制度的宣传上缺乏广度和深度,仲裁员管理和参与本委的宣传推行等工作的主动意识还需加强;在与有关部门和行业的协调交流上不够积极主动;一些领域的仲裁案件还是空白。2019年要加强多方位、多渠道的宣传力度,努力使仲裁工作向纵深发展。积极联系新闻媒体对仲裁法律知识及本会的仲裁工作动态进行适时的宣传,提高层次和宣传效应;要尽快成立专家质询委员会、扩大仲裁员队伍;要加强与法院的工作联系,建立健全仲裁工作协作机制;加强与行业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不断拓展仲裁业务范围,充分发挥仲裁的职能作用,为经济建设提供全方位的仲裁服务。

 

 

                            七台河仲裁委员会

                            2018年12月29日

友情链接:    
关于我们
七台河仲裁委员会是七台河市人民政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规定,于1995年12月5日正式组建,并经黑龙江省司法厅登记备案。作为七台河地区唯一的常设民商事仲裁机构,成立至今...
黑ICP备2021001115号-1
联系我们

联系人:马华

手机:13903670039

固话:0464-8265229

邮箱:qthzcw@163.com

地址:七台河市桃山区花园东路1号楼1楼